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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当他释然后,说出来不过一句不痛不痒的话。

但话传到明昭耳朵里却重如泰山,她错过了太多初谦的苦难,她出现在他生命的时间还是太晚了些。

又是一罐酒下肚,那一打青岛,只剩下不到一半。

初谦还没醉,他的眼睛依旧澄澈透明,没有怨怼,没有恶毒,这就是明昭为什么爱他。

两个人最初的相遇是不平等的。

明昭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人,初谦爱上明昭并不奇怪,明昭就是他的信仰,他的光。

但明昭爱上初谦,没有那么多理所当然,可她就是爱上了,爱初谦的热情,爱初谦的大度,爱初谦的坦然,爱他的骨气,爱他的历尽千帆,依旧善良。

明昭爱初谦,有很多很多的理由。

有些事哪怕曾经初谦没告诉明昭,但女人总是能敏锐的感觉到,这个男人值得心疼值得心动的地方。

“第二天醒来,我告诉自己,跑吧,越远越好,不要再回来了。那时候我和周密在同一个学校,他在初中,我在小学。他是我唯一的亲人,走之前我想再看看他。”

彼时初谦鬼鬼祟祟趴在周密班级的窗户门口,踮着脚尖,想在临走之前看一眼周密。

或许是兄弟间的心灵感应,周密望向窗外,看到了初谦的半截头发。

只有半截头发,周密却敢笃定这是初谦。

和初谦不同,周密一直是乖乖上课的三好学生,跟着姓周的,周密过的还算可以,起码能吃饱,偶尔打骂,在心理和身体能承受的边缘。

周密极度内向,只对初谦有话说。

周密没有请假,这个内向的男孩,在全班同学和老师诧异的目光之下,头也不回跑出了教室,看着门口鼻青脸肿的弟弟,他逃学了,一天没有回学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