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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门一看,果然是外卖,跟小哥说了声谢谢,初谦把一打啤酒拎进屋。

撕开塑料纸,拉开易拉罐,第一罐给明昭,第二罐咕咚咕咚下肚。

“那女的和姓初的对薄公堂,我也出庭了,法官问他们‘孩子归谁’,他们俩都不要,不过我也谁都不想跟,我更喜欢孤儿院。”初谦又打开一瓶酒,又是要一饮而尽的架势,不过这次浅尝辄止,喝了一口便放下了,“法官好像很同情我,我不太喜欢那个眼神,其实之前瞒着你也有这方面的问题,我不太喜欢同情的目光,我怕你……同情我。”

“我对你不是同情,我对你是心疼。”明昭抬手去抚摸少年脖颈上那道长长的、浅浅的疤,“你骗我是小学卫生大扫除时磕的,我想了好久都没想通怎么能磕成这样。”

“他们俩离婚了,我被判给了那女的,她不太高兴,就打我撒气,疤是那时候留下的。”初谦把队服往下一拽,露出那条疤的完整面貌。

脖颈上露出的不过是冰山一角,那条疤远比表面上显露出来的长。

像是蜿蜒曲折的藏青线,又像一条腾飞的巨龙。

“是不是有点丑。”初谦在明昭面前很在乎形象。

明昭好气又好笑:“不丑。”

“那就好。”初谦确定这条疤痕不会有损自己在明昭心中的形象,便继续讲。

“后来的日子,那女的把生活的不如意全发泄到我身上,我也需要发泄,我就逃课,我就把她给我的那点可怜的午饭钱全用来泡网吧,饿一天,回家被打一顿,然后吃点她的剩饭,有时候赶上她犯病,我得跪在她面前吃,不过那时候我还小,不知道下跪有多耻辱的含义。”

原来遇到她之前,初谦都是在吃剩饭,怪不得那时他都十三四了,也不到一米五,小小一只。

而且初谦,遭到了这样的非人待遇,他的发泄也只是打打游戏。

相比之下,还有一些人,稍有不如意就虐猫虐狗,欺负比自己还弱小的存在。

初谦还会收养小猫,虽然嘴上喊着那只小狸花“傻逼”,但看的出来,小狸花很粘他,初谦平时一定对猫猫很好。

“十三岁的时候,那女的开始变本加厉,有一天她让我跪下,我不跪,那时候懂点事了,不跟八九岁那样懵懵懂懂,不知道下跪什么意思,然后她就把我打了个半死。”那天晚上确实是初谦这辈子最痛苦的回忆,十三岁到十九岁这段时间,他经常会回忆那个耻辱而痛苦的晚上。